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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体育学院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与自查自纠提纲
    2016-05-15 21:39 学工办 

    体育学院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与自查自纠提纲

    一、关于人身安全方面

    1、员工夜晚尽量不要出校门,特殊情况急需外出的应履行报告登记或结伴而行,并做好相应防范措施,确保安全;

    2、未经学院批准,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在校外租房;

    3、员工尽量不要到游戏厅、录像厅、歌舞厅、溜冰场、桌球室等易引发事端的场所活动;

    4、员工进入“网吧”必须严格遵守有关“网吧”安全管理暂行规定,同时以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为限度;

    5、外出时遵纪守法,不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有损国家、社会、集体、他人利益的事情,不要轻信陌生人,不贪小便宜,以防上当受骗,一旦遇到意外情况,应及时向辅导员、班主任报告;(视情相应向有关部门求助,如拨打110、119、120等)

    6、积极倡导自爱、自重,做到男女生交往举止文明、大方得体。理性地处理男女交往过程中出现问题与矛盾,自觉维护校园的良好秩序,不做有损于学校、学院和班级荣誉及老员工形象的事。

    7、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不要到偏僻、人少等容易发生抢劫、强奸的地方行走、游玩,一但遇到抢劫、强奸等恶性事件的发生,要以生命、人身安全为重。

    二、关于财产安全方面

    1、应树立牢固的防盗意识,外出或夜间应关好门窗,收拾和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,因员工宿舍为集体宿舍,不适应存放诸如“手提电脑”等容易被人搬动的物品。已携带的要及时向保卫处及宿管科申报租用保险箱,同时自行负责并做好防范措施;

    2、应积极主动配合宿舍值班人员的工作,尤其物品出入必须履行登记手续,一旦发生盗窃案,最先到场的员工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辅导员、班主任或校保卫处;

    3、外出时注意自己的手机、钱包、银行卡等贵重物品的保管,一般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和倡佩戴项链、首饰等容易怕被抢劫的物品。

    三、关于交通安全方面

    1、回家及往返学校,不要搭乘超载或过分破旧的车辆;

    2、乘车或在外行走均要遵守交通规则,同时,保管好个人财物以防被盗;

    3、校园内也应注意交通安全,校内尤其下坡不要骑快车,上、下楼梯要预防拥挤可能出现的事故。

    四、关于生(心)理疾患方面

    1、积极参加体育、文艺活动,加强与老师、同学家长的沟通与交流;

    2、鼓励以年级、班、寝室为单位组织开展有益的校园文体艺相关活动;

    3、积极主动关心员工中如生活困难、自患疾病、特殊性格或因家中突发事故以及交友障碍等引发所致的特殊群体,对发生疾患的要及时送诊,出现心理异常状况,要及时予以辅导,必要时通报校心理咨询中心请求进行心理干预。

    五、关于用电及防火安全方面

    1、应遵守《员工宿舍管理规定》中有关用电及防火规定;

    2、员工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,严禁存放刀、枪、棍、棒等管制器械;

    3、不在宿舍区点蜡烛或燃烧物品及燃放烟花爆竹等;

    4、安全规范用电,不得在寝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,以免用电负荷过重而引发事故。一旦发生意外,在场的应立即切断电源、扑灭火源或视灾害情况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,同时向辅导员、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报告。

    六、关于饮食安全方面

    1、应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;

    2、不到就餐环境及餐具卫生得不到保证的场所就餐,以免发生食物中毒或感染病毒;

    3、一旦感到不适,应及时就医,不要拖延。对于突发性食物中毒等事故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,并同时报告辅导员、班主任。

    七、关于外出安全方面

    1、在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下,严禁员工个人或集体组织的擅自外出游玩或到水库、河塘游泳洗澡等。“五一、国庆”等节假日期间尤其要重申有关规定,如不听劝阻,致使发生事故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;

    2、严禁擅自在校外租房,特殊情况需经家长同意后办理《外宿登记表》备查;

    3、从诸多安全因素考虑,学院不提倡员工到校外从事家教活动。少数一定要从事家教的须征得家长同意并对自身安全负责的前提下,到学工办办理有关手续备查;

    4、严格落实员工外出请销假制度。员工请假外出(含回家)必须经过学院批准,返校后按规定时间办理销假手续,否则按照违纪行为处理;

    5、落实安全责任制,教育广老员工外出必须办理相关手续,未经批准的外出活动(含擅自在外租房)或请假逾期未归的均属严重的违纪行为,按规定给予记录处分。如发生意外,过错由员工自行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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